2019年攀枝花市环境监察政务信息第8期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9-03-13     来源:攀枝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环境监察政务信息

(2019年第8期)

 

             攀枝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2019年313

 

规范办案程序  促进文明执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环境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岗位大练兵,2019年3月7日上午,攀枝花市开展了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办案程序培训会。本次会议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王天武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陈星钢、副局长李莉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邀请了我市生态环境执法专家库中的盐边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王风军、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吴国籍两位专家,对全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进行环境执法业务培训。王凤军大队长结合自己在公安系统和环保系统多年的执法工作经验,依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从立案审批、勘验笔录制作、摄像照相、证据锁定、查封扣押手续、结案报告撰写等方面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讲解和剖析,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吴国籍副支队长总结了2018年我市参加全省环境违法案件评审会中案件存在的不足,并紧密结合环境执法具体实践,强调环境执法人员要不断增强办理环境违法案件证据意识,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法,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

李莉副局长对培训会取得的成效进行了点评,并要求今后要多举办类似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能力水平。最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陈星钢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强化环境执法工作是建设美丽攀枝花的基础。全市环境执法人员要转变执法理念,真正实现从环境执法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转变,积极落实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在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中找准新定位。环境执法工作要不断顺应省委对攀枝花“3+2”新要求和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新思路。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是生态环境工作的尖刀,要履好、看好路、储备好能力素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要勇于担当,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创造新成绩,做出新贡献。

通过本次环境执法业务培训会,全市环境执法人员更新了知识储备,提高了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大家通过进一步学习规范了环境执法办案程序,提高了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为有效提升和规范我市环境执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将继续邀请我市生态环境执法专家库中的专家开展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为推动攀枝花市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攀枝花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